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根据市卫生局要求,经院党支部研究,决定在我院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,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,抓出成效,结合实际,特制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围绕“让群众好办事,为群众办好事”目标要求,弘扬志愿服务精神,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,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。
二、统一认识,成立组织
召开系统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培训会议,统一思想认识,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,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,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活动工作的开展。组建邢台市第七医院党员志愿服务分队,分队长为医院党支部书记,副分队长为组织委员,成员为党支部全体委员,队员为医院全体党员志愿者。
三、活动原则
(一)公益性原则。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,不收取任何报酬,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。
(二)实效性原则。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医院特点和志愿者的实际出发,根据自身条件,把主观愿者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,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,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,实事求是,量力而行。
(三)规范性原则。参加服务队的志愿者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,志愿服务队领队的统一安排下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目标地进行。
四、服务内容
1、积极开展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服务活动。积极组织健康教育下基层活动,大力普及医疗保健知识,提高居民医疗保健意识和保健水平。
2、积极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,在节假日、特定纪念日等日子为市福利院老人和孤儿提供特别志愿服务,组织捐款捐物,义务劳动,爱心慰问等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。
3、结合扶贫帮困活动,向市卫生局主动申请帮扶单位,对医疗资源匮乏,技术落后的社区进行帮扶。包括捐赠仪器用品,派出医疗技术指导等,帮助基层提高医疗技术水平。
4、定期开展义诊下乡活动。根据周边乡镇农民需求,定期开展送医送药卫生下乡活动,身体力行地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难题,将健康体检和保健知识送到田间地头。
5、按照市文明委和市卫生局统一要求,参加全市和全市卫生系统相应志愿服务活动。
五、活动时间
1、集中活动:每月第一个周六为固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日,按上级志愿服务站统一安排进行活动。
2、分散活动:除固定志愿服务日活动外,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,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。
3、个体活动: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,除参加以上活动外,每月开展一次自主服务活动,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。
共产党员志愿者每人每年的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。
六、具体要求
1、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登记和情况反馈制度。志愿者服务队每次服务都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,活动后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。
2、营造活动氛围。一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,要佩戴志愿者服务队统一标识,彰显志愿者队伍的整体形象。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,大力宣传在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,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性,扩大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。
3、严格落实责任。各党员志愿者要按照活动要求,踊跃参加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志愿者服务队副分队长负责制定年度服务计划,并在全院公布。党支部成员负责监督活动计划完成情况及每次活动的资料留存。党员志愿者原则上必须参加医院党支部组织的志愿者活动,参加活动情况直接与评优评先、年度考核挂钩。
4、规范活动资料。在12月20日前,与结对帮扶社区签订帮扶协议,并报市卫生局备案。医院党办负责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档案,记录帮扶单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人员、时长和内容等详细信息,并按上级要求将活动资料上报。